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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证实上访拘留案不得起诉公安机关
[ 时间:2013-02-04 18:35:30 | 作者:义工柏辉 | 来源:
六四天网
]
2012年12月27日,刘勇、郑玉明前往成都天网创始人家中
【天网天津讯2013-02-04】今天下午,天津维权人士刘勇【
习近平登台后首位遭劳教维权人士郑玉明获释
】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天津二中院证实涉访拘留不得起诉公安。
来电称:今天上午9点15分,郑玉明接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电话(022-28024116)称:你前几天给我们邮寄的诉状我们收到了,你要求撤销天津市公安河西分局对你的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决定,我们不给立案。
郑玉明问打来电话的法院人员说:我们老百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走法律途径,你们不给立案,把我们的道都堵死了,那我们就没有救济途径了?该工作人员说:没有办法,上面有规定凡是公安局“认定”非正常上访被拘留的都不让立案,从最高法就不让给立案,你找天津高法更没用。处罚决定书底下的告知义务上的二个月可以复议、3个月可以到法院行政诉讼都没有用。你复议也赢不了,诉讼从最高法就不让立案。
这再次印证了天津市河西区法院立案庭(行政)法官所说:只要是天津市公安局“认定”非正常上访被拘留的我们都不给立案,公安局是最终裁决,我们没有办法。最高检、最高法在强大的公安面前也得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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