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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西以公益名义侵占上百农户土地
[ 时间:2007-10-17 18:04:17 | 作者:温霞 | 来源:六四天网 ]

(天网义工温霞报道)10月18日,湖北天网义工电告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湖北郧西县城关镇校场坡社区一组百余家农户承包地遭侵占。


    随后,该县农民维权代表在进京上访无望之时,把《情况反映————兴建公益场地不能忽视农户生存》发往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得到各界关注。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将继续关注湖北郧西县城关镇百余家农户遭当局侵占承包地一案的最新进展。

 

情况反映:兴建公益场地不能忽视农户生存

 
    郧西县为兴建文体中心不惜占用近百亩农户承包耕地,其中有60余亩属城关镇校场坡社区一组百余家农户承包地。


    2003年初次征用一组农户承包地20余亩,每亩仅以1.5万元补偿给农户。2007年3月又再次征用一组农户耕地40多亩,每亩以1.9万元补偿给农户。现在一组所有农户承包地已全部被征用,先后两次除一次性补偿那点零星小钱外,什么安置措施都没有。鉴于目前日益高涨的物价及生活水平,每户补偿几千元最多不超过万元的耕地损失,连两年生活费用都难以维系,更谈不上什么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本法的第四十八条也明确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而郧西县政府根本没有履行这些程序,管你农户行不行或者愿不愿意,都得一切按照行政命令办。


    兴办公益事业无可厚非,支持这项建设村民也责无旁贷,但作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只侧重搞公益事,搞面子工程,就忽视农户长远生存问题。试想每户仅补偿几千元,一家老小今后漫长的人生路怎么走? 当地政府部门不仅没有任何的安置措施,就连正在动工的工程零活都是让不三不四的包工头们让外地人干,本地失去土地的农户连打工挣点劳酬的资格权利都被不明不白地剥夺,当初征地腾庄转移地上附着物的农户工资约8000余元至今还没处讨要。除建主体工程外,被征地农户面临的公共厕所,下水道排泄沟具体问题也应属公共设施,村民们多次要求没人理睬。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关心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国发[2006]3号)文件中进一步强调了“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时至今日,我,我们全组失地农民在没有地可种,没有事可干的情况下。一家老小今后靠什么生存?


    我们已无数次向郧西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至今得不到任何答复和落实,故尔只有逐级向上级政府如实反映情况,恳求明察给予督促解决。


呈:郧西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郧西县人民政府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07年7月15日

 

 

 

更多内容见:六四天网中国农民维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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