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网四川讯2012-07-16】近日,知情人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志愿军遣台战俘回乡建房遭司法强占,成都中院拒纠错。7月15日上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始人黄琦先生等前往位于成都市郫县犀浦恒山北路三段29号的失地农民李华府家实地调查。
据悉,目前家住台湾桃园县中坜市光武村49号的邹育才,是原中国人民志愿军60军180师参战老兵,在1951年5月于朝鲜被俘虏。在朝鲜战争结束后,邹育才被送往台湾。1992年,邹育才受政府政策感召,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为自己的外甥李华府修建了450平方米的房屋。在修建之前,按邹育才的嘱咐,李华府办齐了所有的房地产手续:社、村、镇、县四级报批“原址原拆原建”手续,以及规划证,国土证等。
1994年,郫县政府招商引资,将含李华府住宅的土地出让给泰山公司,开发“世界乐园”项目,李华府住宅所处位置作为泰山公司后勤员工用地。在获悉此情况后,邹育才联系中共成都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中共成都市委对台办考虑到邹育才的具体情况,发函郫县对台办要求其立即与郫县犀浦镇政府联系,与泰山公司协商解决问题。在台办的协调下,李华府与泰山公司双方于1997年1月8日自愿达成协议将李华府居住用的0.7亩(约450平方米)转让给李华府,转让金是18万元。随后,泰山公司卷入了债务纠纷,导致李华府与泰山公司的过户转让被迫停止,与之类似停止的事实转让户有100多家,都在等待泰山公司了结诉讼后,办理国土证。泰山公司恪守诚信,对于李华府使用的450平方米住宅用地,一直没有“一女二嫁”,只转让李华府一家。
2007年3月9日,李华府与泰山公司工作人员赴郫县国土局履行过户手续时,其他事实转让户都办到了过户手续,唯独李华府得知自己的合法住房是不能办理手续。泰山公司也是此时才得知,早于1997年转让给李华府的450平方米的土地被扣划给成都万利达公司名下。后李华府从郫县国土资源局得知,扣划450平方米法律依据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81-2号裁定书。281-2号裁定书主要内容是:将281号裁定书的标的物系,加上281-1号裁定书的标的物系,一并裁定过户给万利达公司。
281号裁定书成都中院依据534号判决书,095号法定评估报告,将权属泰山公司所有的建筑物3833平方米,及2572平方米土地,足额抵偿给工商银行郫县支行,清欠泰山公司的310万元债务。这宗诉讼早已尘埃落定。281号中所指的单身宿舍、练功房及土地,只是与李华府建筑用地为邻,但与李华府所处房屋处于完全分割状态。
据李华府查证:“281-1、281-2号是伪造的法律文书,系田刚一人炮制,一人作假”。田刚在2005年以前,是成都中院执行局审判员。于2007年因职务犯罪被判刑12年,现在押金堂监狱。
在房屋被成都中院错误判决后,李华府一家多次到各级单位上访,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中国四川省委政法委书记刘玉顺也对此案做出批示,要求四川有关部门对此案予以处理。但时至今日,此案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李华府的房屋产权也未成功确权。目前,该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一个农民的18年宅基地保卫战】
据查,在朝战第五次战役中,志愿军第180师在撤退过程中被敌截断包围后遭受重大损失,此役180师被俘近7000余人,约占整个志愿军战俘总数的近70%。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要求,大陆与台湾当局及解放军有关部门从保障台胞、台属、志愿军参战老兵权益出发,依法处置成都中院枉法裁判侵害台胞、台属、参战老兵财产问题。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李华府一家合法房屋颁发相关证件,并对成都中院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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