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山东讯2012-07-13】今天下午,青岛民众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始人黄琦:今天下午14时许,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开庭宣判郑浩案【青岛郑浩案看守所开庭 法院拒大批群众旁听】。法院判决郑浩妨碍公务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在判决完毕后,郑浩被当庭释放,随后在多家医院体检,但青岛市中心医院等医院看见郑浩名字后集体不给写病历。现郑浩右脚右腿伤势严重出现发麻发肿现象。
郑浩及家属已表示要上诉,希望法院做出无罪判决。
郑浩家属和当地民众对海内外各界朋友和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提供的司法援助表示了感谢。